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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購物管理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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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購物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11 月 02 日
2
二、收容人購買物品項目,依合作社所公布週知者為準,並依其物品性質 、金額多寡等區分為一般性日常用品及非一般性日常用品,購物金額 在新臺幣伍佰元以上者,應送所長核准後始得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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