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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員工交通補助費發給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11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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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注意事項所稱員工,指本所編制內正式職員:含原職留用人員、工
    友及約僱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