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之案件,經通知法院預備全程到庭者,該 案件於地方法院審理時,原則上由原起訴檢察官全程到庭,但已實施 專責到庭之檢察署由專責到庭之檢察官全程到庭。書記官應於起訴送 審前依檢察官指示先行影印重要相關卷宗證物,及留存起訴書乙份以 備檢察官日後到庭使用。送審案件卷面上並應加蓋「本件全程到庭」 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