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強化研考業務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強化研考業務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31 日
2
二 本部及所屬機關應將研考業務列為機關重要工作,本部直屬各機關除 依組織法規已置有研考單位主管者外,應指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員 擔任研考單位主管或由書記官長、秘書或指定之專人負責推動研考工 作。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