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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0 年 07 月 30 日
18
十八、為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本院各單位指
      定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專人,應依本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