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88 年 06 月 30 日
第 18 條
學生處遇審查委員會對學生之成績分數、編級 (等) 、獎懲等事項應切實
審核,必要時得請承辦人列席備詢。
前項會議紀錄提經審定後,報請法務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