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不動產投標注意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3 年 12 月 30 日
16
十六、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之不動產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水費、電費、
      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
      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本分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