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21 日
143
一百四十三、(死刑執行之審核) 諭知死刑之確定判決,經法務部核准執行之命令到達後,執 行檢察官應即詳閱全卷,如發見有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 ,應於三日內報請法務部再加審核。(刑訴法四六一)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3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