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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第 13 條
受刑人有本法第二十九條第四項之情形時,監獄應陳報監督機關及通知當
地警察機關,並移送該管檢察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