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署檢察官偵辦案件審慎起訴應行注意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5 月 13 日
12
十二、各級檢察署應確實逐案建立刑案資料,於分案時詳予查證,確實依
      照「檢察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