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檢察官就偵查中之案件需聲請搜索票、扣押裁定時,其係地方法院 管轄之案件,應由地方檢察署之檢察官向該管地方法院聲請;其係 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管轄之案件,應由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之檢 察官向該管高等法院或其分院聲請。 前項案件屬於相牽連之案件,認有在管轄區域外實施搜索、扣押之 必要者,得逕向有管轄權之任一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扣押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