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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人口販運被害人補助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第 11 條
申請補助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
一、不符合請領條件。
二、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申請補助金,或檢具之申請資料有虛偽、隱
    匿等不實情事。
三、已依其他法令規定領取相同性質之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