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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附設觀察勒戒處所勒戒費用收取作業規定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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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附設觀察勒戒處所勒戒費用收取作業規定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16 日
11
十一、屬強制執行命令扣押之支票(匯票),交由出納人員簽收後,須經 其通知開立統一收據,並將統一收據收執聯寄發給該管轄行政執行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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