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視聽中心」使用管理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視聽中心」使用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1
十一、使用視聽中心時,嚴禁在內吸煙喝酒。各項設備如有故障,應立即 反應並停止使用。使用後如發現各項設備有不正常之損壞,申請人 應負損壞賠償之責。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