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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臺中少年觀護所戒護收容少年返家奔喪、探視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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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中少年觀護所戒護收容少年返家奔喪、探視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05 月 07 日
11
11. 家屬請用香煙,飲料應一律拒絕避免被下藥,更不可接受家屬紅包, 必須保持公務員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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