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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實施通訊監察應行注意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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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謂有妨害監察目的之虞者,包括相關案件仍
      在蒐證階段,如通知受監察人,恐有礙相關案件之繼續偵查,或案
      件已經偵查終結,尚有其他共犯待追查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