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廢/停
辦理保護管束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辦理保護管束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0 年 05 月 02 日
11
十一 執行保護管束者,對受保護管束人未能依照保安處分執行法第六章 有關規定善加保護管束時,觀護人應報請檢察官依照同法第六十五 條處理。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0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