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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羈押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第 109 條
被告出所時,應斟酌其身體狀況,並按時令使其準備相當之衣類及出所旅
費。
前項衣類、旅費不敷時,得由看守所提供,或通知適當公益團體斟酌給與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