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羈押法 第 109 條
被告出所時,應斟酌其身體狀況,並按時令使其準備相當之衣類及出所旅
費。
前項衣類、旅費不敷時,得由看守所提供,或通知適當公益團體斟酌給與
之。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