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受刑人申請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8 月 03 日
10
十、每月超過二十名申請與眷屬同住者,經監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得依前
    經核准順延擇時辦理者、單純配偶與眷同住或遠到者、最近三個月內
    其眷屬來監辦理同住無遲到或未到之紀錄者等實際狀況綜合考量優先
    辦理,餘由戒護科排定時程順延擇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