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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交通管制哨勤務應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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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交通管制哨勤務應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07 日
10
十 收容人擔任外役或出庭應訊出大門時,應與中央台詳實核對出門單上 之收容人編號、姓名、人數,並須經戒護科長核准,確認無誤後,始 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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