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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北看守所員工自律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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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員工出入戒護區域,主動接受檢查,不夾藏、販售違禁物品,不私自
    傳遞訊息,不受任何要脅,並嚴拒人犯不法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