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西元二○○三年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以下簡稱公約),健全預防及打擊貪腐體系,加 強反貪腐之國際合作、技術援助、資訊交流,確保不法資產之追回及促進 政府機關透明與課責制度,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