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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哺集乳室使用規則
公發布日:民國 103 年 0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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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便利洽公民眾及鼓勵本分署同仁產後持續哺餵母乳,並配合行政院
    衛生署母乳哺育政策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特設置【哺集乳室】(以下
    簡稱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