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及依據 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促進法規資料公開,鼓勵民間加值運用本 部公開之政府法規資料,活化政府資料應用,發展行動化應用及創新 服務應用價值,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與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 料開放作業原則第七點規定,特訂定本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