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務部廉政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推動廉政政策之規劃及協調工作, 並齊一廉政工作理念、落實複式佈網機制、發揮分進合擊之效,加強 辦理本署及各機關政風機構與檢察、司法警察機關間之聯繫協調事項 ,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