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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花蓮看守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11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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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處理本所受理之國家賠償事件,依據「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國家賠償
    事件處理要點」訂定本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