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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中戒治所聘請戒治處遇課程師資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9 年 0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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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辦理臺灣臺中戒治所 (以下簡稱本所) 戒治處遇課程之需,有關授
    課教師,依本要點所訂資格聘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