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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及副所長遴任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7 年 08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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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務部為延攬優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 (以下簡稱法醫所) 所長、副所
    長,以提昇法醫鑑識之水準,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