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幹部訓練所教職員工休假及公餘活動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1 月 30 日
1
一  為提振本所同志士氣,激發工作朝氣,維護身心健康,進而強化工作
    績效,特訂定本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