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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民國 112 年 0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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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檢察官依職權命被告應遵守事項時,得依具體個案情形及應遵守事項
    之內容、性質,酌定二年以內之相當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