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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考試廉政類科錄取人員實務訓練專業學習輔導規定
公發布日:民國 11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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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輔導員應給予受訓人員適當之輔導及協助,輔導工作重點為充實受訓
    人員工作所需知能、管理受訓人員品德操守、協助受訓人員建立正確
    工作觀念及培養團隊觀念與敬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