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公務人員考試廉政類科錄取人員實務訓練專業學習輔導規定 4
四、輔導員應給予受訓人員適當之輔導及協助,輔導工作重點為充實受訓
    人員工作所需知能、管理受訓人員品德操守、協助受訓人員建立正確
    工作觀念及培養團隊觀念與敬業精神。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