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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第 22 條
有關受觀察、勒戒人、收容少年及被管收人之施用戒具、施以固定保護及
收容於保護室事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