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8 14:37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綜合閱覽室使用須知
公發布日:民國 109 年 0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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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室由本部秘書處負責管理,其管理人員由本部人事處招募志工協助
    擔任,負責辦理圖書借閱、登記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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