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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6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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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偵查中被告經檢察官諭知強制處分之結果,由檢察機關將案件資訊提
    供予聲請人;被告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由法院諭知強制處分之
    結果,則由法院將案件資訊提供予聲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