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計畫目標 各矯正機關依計畫全面自我體檢,檢查項目包括戒護、教化、作業、 衛生、調查、總務、合作社等重點業務及其函令規定,期藉由業務的 自我強化及督導考核機制,達到端正風紀、提昇業務績效目的,落實 人民對矯正工作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