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端正風紀‧提昇績效」實施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9 月 19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壹、計畫緣起
    本計畫前為法務部 98 年 12 月 16 日法矯字第 0980903853 號函頒
    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端正風紀‧提昇績效」實施計畫,惟計畫執行
    迄今,部分內容業已不合時宜,為使計畫符合現行組織編制及函令規
    定,落實矯正專業效能,特停止適用前揭函頒計畫,並重新訂定本計
    畫。
貳、計畫目標
    各矯正機關依計畫全面自我體檢,檢查項目包括戒護、教化、作業、
    衛生、調查、總務、合作社等重點業務及其函令規定,期藉由業務的
    自我強化及督導考核機制,達到端正風紀、提昇業務績效目的,落實
    人民對矯正工作的期待。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
參、計畫內容
肆、實施步驟
一、實施日期:
    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
二、管制考核:
    各矯正機關依計畫內容落實執行並定期自行檢視實施情形,本署派員
    視察各矯正機關業務時得實施抽檢,並將考核結果列入年度業務評比
    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