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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宿舍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14 年 11 月 04 日
施行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4.11.20

一百十四年十一月四日修正第 5~7、10、13 點條文,自一百十四年十一
月二十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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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借用多房間職務宿舍期間,其獲政府輔助、補助購置或承購住宅,
      包括曾獲政府負擔補貼利息之補助、輔助購置住宅貸款及曾承購政
      府興建優惠計價之住宅者,應於辦妥貸款手續後三個月內遷出。但
      輔購(建)住宅地點距離服務機關非當天能夠上、下班往返者,得
      經典獄長核准借用單房間職務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