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檢察長審閱後,認該有罪確定案件確有審查之必要者,應即召開審查 會。 有罪確定案件除得依第四點規定辦理外,如檢察長認有必要者,得依 職權指派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出具書面意見,並準用第五點、第六點 及前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