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受刑人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01 日
7
七、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期間,倘有違反紀律、脫逃或其他不法行為時,應
    負一切法律責任,與其同住之眷屬如涉及教唆或幫助等事實,亦應負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