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停放本所停車場之車輛,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未懸掛車牌或使用偽造、變造、註銷車牌,或其用他車車牌者。 (二)車輛任意停放或未依標誌、標線、停車格位入格停放,致妨礙其他 車輛停放或人車通行者。 違反第三點及本(四)點規定者,本所得視實際情形,報請交通或警 察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