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檢察官偵辦營業秘密案件有進行刑事司法互助必要時,應注意依國 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規定之程序進行。 境外調查取證涉及跨國電子通訊或網路服務業者保存之用戶資料或 數位證據時,得經由檢察機關指定之聯繫窗口辦理。 第五點至前點規定,於辦理外國政府、機構、國際組織、大陸地區 、香港或澳門提出有關營業秘密案件之刑事司法互助請求時,亦適 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