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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糖尿病收容人照護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11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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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容人於入監新收檢查時,健檢醫師詢問有無糖尿病疾病史,如有糖
    尿病病史收容人,由專責醫事人員立即收案列管,並於獄政系統的病
    歷資料疾病欄登打錄案,俾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