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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糖尿病收容人照護要點 3
民國 109 年 11 月 06 日
將現行衛生科編制人員職稱「護理師」修正為「醫事人員(藥師或護理師)」。
民國 103 年 09 月 19 日
就此類糖尿收容病患,於新收時即應詳加詢問、登錄及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