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2.04 06:49
現在位置: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拾得遺失物處理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拾得遺失物處理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24 日
9
九、遺失物如為證件、金融卡、信用卡、記名電子票證等得直接或間接識 別個人身分及其地位或專屬個人行使權利之物件,由政風室逕行函送 各發卡機關處理。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0
立法理由
1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