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07 日
9
九、員工停車場柵欄遙控器禁止轉借他人使用,如遇損壞或遺失,由借用
    人負責賠償,離職、調職或不使用者,應繳回遙控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