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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洽公民眾使用地下停車場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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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加強為民服務,本分署大門口及地下室共計五個停車位提供洽公民
    眾臨時停車使用,因車位有限,為有效管理本分署洽公車位(以下簡
    稱洽公車位)停車秩序及辦公廳舍安全,特訂定本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