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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使用規範
廢止日期:民國 106 年 0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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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及依據
    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促進法規資料公開,鼓勵民間加值運用本
    部公開之政府法規資料,活化政府資料應用,發展行動化應用及創新
    服務應用價值,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與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
    料開放作業原則第七點規定,特訂定本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