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2.02 06:59
現在位置: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受刑人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受刑人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0 月 20 日
3
三、辦理方式分為家庭團圓日或夫妻團圓日,由受刑人擇一申請。家庭團 圓日於公務接見室辦理,總人數不得逾 4 人;夫妻團圓日於懇親宿 舍辦理,限配偶且不得攜帶其他直系血親。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1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